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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区道路两侧绿化补植采购项目比选公告
作者: 来源:https://www.hengshuiyuanlin.com 发表时间:3/11/2024 2:09:00 PM 浏览:次 推广此文章
1.项目简介 1.1 项目名称:市区道路两侧绿化补植采购项目 1.2 项目概况:本项目为市区道路两侧绿化补植采购,主要品种参见报价单。 1.3 技术要求:以报价单要求为准。 1.4 合同价款:总价款采用可调合同价款,全年各品种单价不变,在合同总额内,各品种按实际发生量结算。 1.5 供货时间:每次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。 2.比选资格和报价 2.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 2.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。 2.3比选人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、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。(以比选现场查询为准。比选现场采购人将对其进行网上查询,如存在违规信用记录的,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)。 2.4报价:按照报价单内容报费率(所报费率不得高于100%),总价不超过330000元。报价含材料费、运费、税金等费用,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。 3.比选文件的递交 3.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:截止到2024年3月14日下午2点 ★ 3.2比选文件采用邮寄方式。 邮寄地址: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 收件人:205房间 电话:0318-2196956 13513081140 3.3逾期邮寄或未邮寄(送达)至指定地点的,不予受理。 3.4比选文件包括: (1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; (2)授权委托书、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; (3)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(格式自拟,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、盖公章)(必须提供); (4)报价单(盖公章,见附件)(必须提供) ★ 以上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,装订格式不做要求,没有装订的视为无效。 ★ 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,每套资料分别密封,在密封处加盖压缝公章(确保密封完好,如有破损做废标处理)后,直接邮寄至我单位。 ★ 4.比选单位邮寄比选文件时必须在快递单(或快件外包装)上注明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。如未注明,无法确定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的,将视为无效处理。 ★ 5.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的,禁止其参加衡水市园林中心以后所有的比选业务。 6.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,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,评审小组采用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,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选单位。 7.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:衡水市园林中心 项目联系人:于双民 1333318096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