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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园林中心护栏比选公告
作者:  来源:http://www.hengshuiyuanlin.com  发表时间:12/9/2020  浏览:次  推广此文章

1、比选前置条件: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;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、设备和技术能力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2.项目概况与及技术参数要求

2.1 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中心所辖街道采购护栏

2.2 主要规格参见采购清单

2.3 材质:锌钢喷塑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4 供货期限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全部完成

3.比选资格和报价

3.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

3.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;

3.3 费用:参加比选单位所报价格单价不超过附表最高单价限价,总价不超过262500元。(报价含材料费、运费、税金等费用,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)

4、比选文件的递交:

4.1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:2020年12月14上午9:00前。

4.2 可将比选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至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205房间。

4.3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,不予受理。拟参加现场比选活动的供应商,可携带比选文件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。

4.4 比选文件包括:

1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(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)

2)法人到场提供法人身份证书及本人身份证(被委托人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)

3)比选报价单,需加盖公章(附件在后)

4)近三年内,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(格式自拟,加盖单位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)

5)投标保证金:以银行汇票、银行电汇(或转账)、银行支票方式递交衡水市园林中心,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,投标文件中附缴纳凭证材料,相关材料须体现投标公司全称、投标项目名称、基本账户信息、保证金金额等内容:

1.投标保证金的金额:人民币5000元(伍仟元整);

2.中标后如不及时签订供货协议,投标保证金则不予退还;

 名:衡水市园林中心
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衡水百货大楼支行

 号:0407301409600021051

注: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(投标保证金),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,后果由投标人自负 

以上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,每套资料分别密封直接送至或邮寄我单位采取邮寄方式的,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。

5.评审和选择:

比选人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09:30在园林中心三楼中心会议室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,经评审符合要求且报价总价费用最低的申请人即为该项目的中选

6.比选人信息

比选人:衡水市园林中心

地址: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

联系人:张卫国

电话:0318-2196956

 

衡水市园林中心护栏采购比选报价单.doc

防护栏图�?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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